为深化博士研究生(以下简称博士生)招生改革,健全博士生招生选拔方式,不断优化博士生生源结构,根据《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办法》,结合我院实际,制定本细则。
一、组织管理
学院成立由院领导、教授代表及研究生秘书等为成员的研究生招生领导和工作小组,组织制定本单位博士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工作实施细则,并组织实施、管理及监督。
二、招生专业
测绘科学与技术
三、申请基本条件
1.导师需近两年主持省部级重大项目或国家级科研课题(不含青年类),或近五年主持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课题或大型横向项目(单个项目学校可提成经费300万元及以上),考生申请和导师招生其他条件须符合山科大发〔2020〕4号《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办法》中规定的条件。
2.考生须具有较强的外国语交流能力,参加过如下之一外语水平考试且符合以下要求:
①国家大学外国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及以上;
②托福(toefl)成绩72分及以上;
③雅思(ielts)成绩6.0分及以上;
④取得wsk(pets5)考试合格证书;
⑤专业英语八级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。
3.在读考生,如未达到上述第2条规定的外语条件,其硕士阶段学位英语成绩须达到学校要求,且《山东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实施办法》第八条申请条件中研究成果须同时满足2项,或达到某项条件的2倍。
四、研究成果说明
1.导师招生及考生申请条件中发表的论文,须符合以下条件:
①发表的本学科被sci检索论文,按照汤森路透jcr分区须符合jcr q3及以上;
②本学科中文顶级期刊为《测绘学报》、《遥感学报》、《地理学报》、《地球物理学报》、《海洋学报》。
2.研究生学科专业竞赛、创新创业竞赛须为省部级政府及以上或本行业全国一级学会/协会主办,且在学校认定为b类及以上。
3.所有成果,除特别注明外,申请者为第一完成人或导师为第一完成人,本人为第二完成人。
4.所有成果须见刊、出版或正式批准,论文网络版出版视为见刊。
五、工作程序及要求
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分为申请、考核和录取三个阶段。
1.申请阶段
(1)个人申请。
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,填写报名信息,并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。申请材料一般包括:
①报考登记表;
②两位相关学科正高职称专家推荐信;
③经报考导师审核签字的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(不少于1500字);
④本科、硕士阶段的学位和学历证书(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交验、复印件留存),应届硕士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历证书在博士生入学时交验;
⑤符合申请资格的核心研究成果;
⑥外语水平证明;
⑦硕士阶段学习成绩单(加盖培养单位公章),硕士学位论文摘要(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)和其他证明其学术水平的研究成果等证明材料;
⑧报考导师符合招生条件的课题与论文清单及其证明材料。
(2)资格审查。
经学校基本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,学院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本学院的具体要求;导师对申请人的培养潜质、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,并决定是否同意接收和向学院推荐。
2.考核阶段
(1)专家组综合考核。考核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。学院按照一级学科成立不少于5人的考核专家组。
考核专家组采用学术报告及专家提问等考核方法,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、科研能力、英语水平,重点考察考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。
同时,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者的考核情况进行定量评价,并从英语水平、专业基础和综合素质等方面以百分制给出具体分数,合格标准为85分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、心理素质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,学院党委负责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,对于思想品德考核及心理素质考核不合格者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(2)综合考核结束后,专家组根据本学院考核办法出具考核报告,并确定“申请-考核”制资格名单,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报研究生院。
(3)考试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《现代测量数据处理》考试,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3.录取阶段
(1)学院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、专家组意见和招生计划,提出“申请-考核”制资格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。公示内容包括考生的科研学术成果、考核成绩等,公示期一般为3个工作日。
(2)公示无异议后,学院将资格名单连同考核材料报研究生院。
(3)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名单,根据考试情况等,研究确定“申请-考核”制招生录取名单。
六、本细则由测绘与空间信息学院负责解释。